本报南宁讯 (记者/蒋予昕 通讯员/郝晋薇)2月8日,2009年度全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总结表彰会议在南宁召开。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被自治区政府授予集体一等功。
2009年,全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大力实施“关爱生命,平安出行”工程,扎实推进“八个平安”创建活动,全区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比2008年下降14.95%、9.03%、12.43%和11.76%,共减少交通事故死亡246人,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连续保持近13年来最好纪录。
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对目标考评成绩突出单位进行奖励: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以创建全国“三项建设”示范城市为动力,加大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力度,创设“邻里交警”、推行绩效考评,促进了城市交管工作新发展和交警队伍新进步,喜获一等奖;玉林市、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以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为切入点,积极推进交通事故处理多元化调解工作机制,促进警民关系更加和谐,荣获二等奖;百色市、河池市、钦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