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吴 梅
今年以来,自治区财政厅紧紧围绕中央扩内需保增长的决策和开展“服务企业年”的要求,采取非常措施、非常办法、非常力度,精心组织,切实推进“服务企业年”各项工作,收到了显著成效。
领导重视 落实责任
自治区财政厅及时成立了“服务企业年”活动领导小组,厅领导及有关职能处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成员,同时,印发了《自治区财政厅开展服务企业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开展自治区财政厅党组织服务年活动的通知》。明确了工作原则、工作目标、工作要求,提出了十个方面的服务内容:其中,在建立联系重点企业制度内容上,厅领导主动联系企业。
在建立联络员制度上,做好窗口服务和热线服务,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服务。积极参加自治区企业解困服务队,确定了十家重点联系企业,开展调研解困工作。还确定了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扶持力度,加快专项资金支出进度,帮助中小企业缓解贷款困难,支持稳定外贸出口、支持企业开拓市场、完善企业会计信息工作等内容。同时,及时安排和拨付自治区“6000办”、“1500办”、“2000办”、“服务企业办”工作经费。按照《全区开展服务企业年活动工作方案》的要求,及时安排拨付各项经费。
资金支持 政策扶持
自治区财政厅为服务企业、促进项目,在资金上给予大力支持。4月1日至2日,该厅领导陪同自治区领导到桂林市督查服务企业年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桂林市支持服务企业的经验,协调解决桂林市企业提出的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缓解资金紧张问题。
4月15日,该厅领导率队先后到广西丝绸(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大宗茧丝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百色银海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调研,了解我区企业应对世界金融危机的情况,研究开展茧丝收储和有色产品收储工作。通过调研,及时制定了厂丝储备资金管理办法、有色金属储备资金管理办法,安排专项资金2.26亿元,下达了具体收储方案和收储计划。收储行动对提振有色企业市场信心起到了积极作用,目前铝产品价格大大超过了收储价格。
该厅在为企业提供政策上的扶持。该厅出台了有关困难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和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政策,切实缓解困难企业的资金压力。该厅会同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人社部发〔2009〕117号文件精神采取积极措施减轻企业压力稳定就业局势有关问题的意见》;研究确定我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减免税定额,进一步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该厅会同自治区国税、地税局联合向自治区人民政府上报了《关于确定我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减免税定额标准的请示》并得到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将我区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扣减税定额标准由每人每年4000元上浮20%,即按4800元执行。这一措施,有效地帮助了下岗困难职工再就业,维护了社会稳定。
该厅还及时拨付自治区直属国有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1160万元,切实解决国有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问题。
加大力度 加快拨付
该厅认真贯彻《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内需保增长促发展若干财政政策措施的意见》,一方面积极组织企业申报中央专项资金项目,争取国家更多的资金支持;另一方面加大自治区本级财政专项资金扶持力度,加快组织项目申报、评审和下达进度;落实专项资金支出责任人,及时审核拨付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通过千亿元产业和重点产业专项资金、桂东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等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结构优化升级,促进自治区1500亿技改任务的完成。今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支持企业发展的资金类别增加、方式多样、拨款加快、金额大幅度增加,如企业技术改造资金6.5亿元,比上年增长了195%,大部分项目已在一季度末下达,比上年提前了半年时间。
扩大培训 强化意识
举办培训班,加大对涉企财税政策宣传力度。该厅为政府采购供应商专场举办政府采购培训班,130家企业代表共计200多人参加了培训。邀请金融专家讲解中小企业如何融资的内容,介绍供应商凭借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作为信用保证,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解决企业金融资困难的相关知识,深受企业欢迎。该厅还举办了自治区千亿元产业和重点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培训班,70家企业代表共计120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班就财政支持企业发展政策的特点、主要财政专项资金政策的内容、专项资金申报和管理的具体操作办法等进行了讲解;组织企业交流了资金项目管理经验。
该厅会同税务部门积极研究促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的财税政策,印发了《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促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若干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通知》,并向企业赠送《广西壮族自治区财税优惠政策适用指南》、《中国税收制度》等一系列财税政策用书,主动向企业宣传国家近期出台的税收政策,为企业提供财税政策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