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记者/谢彩文 通讯员/刘文光)为确保我区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圆满完成,针对水库除险加固审计调查、稽查督导和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自治区水利厅采取有力措施,限期整改,确保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
2008年,中央提出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我区共有548座水库列入中央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计划总投资55.15亿元。为全力推进此项工作,我区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列为水利工作的重中之重和当务之急,举全系统之力,全力以赴打好攻坚战。截至2009年5月底,我区548座病险水库全部完成了安全鉴定、初步设计和审批。中央已下达投资计划项目共377项,下达投资计划42.7亿元;已开工建设345座,完工验收118座,累计完成投资23.4亿元。
我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由于除险加固项目多、时间集中、工程量大,设计、管理、施工、监理工作任务十分繁重。2008年12月至2009年3月,在中央专项检查组、水利部检查督导组和国家审计署重庆特派办审计调查组进行的三种类型检查中,发现我区部分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工程存在概算不实、资金不足、进展不畅、管理不善、质量不过关等方面问题,要求限期进行整改。
为此,6月26日在南宁召开的全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整改工作会议要求,各地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分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存在的问题,针对审计调查、稽查督导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缺陷和安全隐患,认真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要求,切实做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问题的整改工作。要彻底整改质量缺陷和安全隐患;着力整改前期工作不完善问题;狠抓配套资金落实和资金使用管理;全面开展工程内部审计工作。要坚定信心,咬定目标,强化措施,扎实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和安全,确保年内完成投资27亿元、完成330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的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