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 自治区国税局高度重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把治理“小金库”工作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相结合,并以此为契机,推动全系统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自治区国税局党组要求全系统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确保“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不留死角,取得实效。
一是充分宣传发动。自治区国税局成立由“一把手”担任组长的全区国税系统“小金库”治理领导小组,对整个治理活动进行总体部署安排、监督实施和总结汇报。5月20日,自治区国税局召开全系统“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视频动员会,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自治区国税局还召开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会议,专题布置开展区局机关自查自纠工作。全区各市、县(区)先后召开全体干部大会,进行宣传和动员。目前,全区国税系统133个预算单位全部成立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机构,设立举报电话133个,举报箱138个,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是抓好自查自纠。自治区国税局要求全系统各级单位全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保自查自纠面达到100%。为抓好自查自纠工作,自治区国税局要求各级单位和各部门要根据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内容,认真排查,并抽调业务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组成工作组,迅速细致地做好检查工作。各单位对照中央列举的重点检查对象和国家税务总局列举的重点关注问题,结合平时所掌握的动态及线索,把握容易出现问题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进行重点检查,使检查工作成为防范风险的有效手段。
三是加强纪律保障。全区各级国税机关对“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级单位及部门负责人均签署了《广西区国家税务局系统“小金库”治理承诺书》,对清理检查工作中出现问题的首先追究“一把手”责任。对自查自纠工作不认真不彻底走过场的单位,查出问题的一律视作顶风违纪处理。对检查人员违反检查纪律、被查对象消极对待检查、对问题拒不纠正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党纪政纪处分和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治区国税局还派出督导小组,对国税机关开展治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推动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宋德玲 屈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