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 (记者/袁琳)5月7日,“2009年‘防灾减灾日’宣传周广西活动开幕式暨南宁防灾减灾科普广场活动”在南宁市朝阳广场拉开序幕。
自2009年起,每年5月12日被定为全国“防灾减灾日”。为贯彻落实好国家减灾委员会通知精神,我区决定从5月7日至13日,在全区组织开展以“防灾减灾,你我同行”为主题的5·12“防灾减灾日”集中宣传活动。
自治区民政厅的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国是全球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我区又是全国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省区之一,各种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以及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种类繁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仅去年我区先后发生了历史罕见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多年少见的强台风灾害,以及反复多变的洪涝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高达430多亿元。因此,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活动,有利于唤起社会各界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高度关注,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灾害风险防范意识,有利于广泛普及推广防灾减灾知识和避灾自救技能,有利于深入推进各级综合减灾能力建设,最大限度地减轻自然灾害的损失。
当日在南宁市朝阳广场上,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农业厅等30多个自治区级和市级的相关灾种管理职能部门,根据地震、交通事故、火灾、台风、水灾、化学品泄漏、煤气泄漏、高发性传染疾病等灾情特点,现场向市民群众宣传普及安全防护知识,增强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技能。据了解,此次宣传周活动主要内容包括:开展各类防灾减灾教育活动,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和科普知识宣传;在中小学校组织开展防灾减灾专题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广大中小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针对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卫生防疫、自救互救、转移安置等内容,开展防灾减灾演练;组织青年志愿者参与“防灾减灾日”宣传周活动等。